大学生就业之道德标准——诚实守信
针对目前外国语系个别学生有违约倾向,11月29日晚7:00,07届辅导员唐丽老师就此事召集全体毕业生在1J301教室举行诚实守信讲座。就业是大学生前途的转折点,是步入社会的起点,要走好这一步说有多难,其实就有多简单。只要我们记住:诚信是做人之本,守信是处世之基。
作为群体素质较高的大学生,本应是实践诚信的表率,然而随着高等教育规模和就业压力的逐渐扩大,就业过程中的不诚信现象与日俱增。其中有三种表现最具有代表性。
其一,弄虚作假。部分毕业生在就业过程中侥幸心理作祟,随意更改成绩单,编造四六级和各种获奖证书,给自己戴上某某部长、主席等头衔;在自荐资料中把差的写成好的,把无的写成有的,把弱的写成强的,大做文章夸大其词的介绍自己。为了达到个人的利益目标,不顾诚信。大学生“造假”行为的危害是显而易见的。造假会造成一种不公正的就业环境,可能会使真正优秀的毕业生不能脱颖而出,而凭借造假的毕业生却反而蒙混过关。这样不但会给优秀的毕业生带来损害,同样也不利于用人单位;退一步说,假象能瞒过一时,却不能瞒过一世,通过弄虚作假进入用人单位后,如果一旦查出就将面临着被解雇或辞退,甚至承担法律责任的后果,势必造成就业资源的浪费。
其二,随意违约。一部分大学生本着“心中有底,以防万一”的心态,遇到适合的单位马上签约,然而一旦遇见更好的单位并且被录用,便有了违约之举;还有的大学生是在择业与考研,求职与出国之间徘徊不定。另外,这几项选择在时间安排上确实有矛盾之处,就业双选会在大四之初便已如火如荼,而研究生录取通知书来的比较迟,这中间谁又敢保证自己考试肯定会通过呢。这些人不是主观有意违约,纯属无奈。在这里,先撇开用人单位的虚假承诺不谈,大学生主观的违约也带来恶劣的影响。首先,损害了用人单位的利益。一个组织的运作都是有针对和计划的,招聘新人势必花费人力、财力、物力,违约的出现会打乱用人单位的计划,如果又错过选人的时机,该单位的工作进程无论如何是要受到影响的。其次,有损于学校的声誉。对于学校来说,部分人的造假和违约等失信行为,将严重影响学校的形象,恶化用人单位与学校的合作关系,进而影响学校的成长与发展。并且,用人单位可能以此种较差的印象拒绝该校的毕业生,这将直接影响学生的就业。再次,从大学毕业生自身的角度看,因为要承担一定的违约责任,一般是交纳违约金,从而造成经济损失。
其三,对工作不执着。大学生最急需的就是实践经验和实践锻炼,安下心来在最基层补上这一课意义重大,但部分毕业生走上工作岗位后,总是对自己的工作现状不满足,并不热衷于如何在本职工作中作一番事业,而是随时伺机跳槽走人。有的毕业生很频繁的跳槽更换单位,还是不满意。这种追求更优的观念我们是可以理解的,但是这种心理状态和工作态度是不可取的。诚信为本,至少应该对工作负起责任。我想频繁的跳槽,也不如执着的对待工作更能赢得事业的成功吧。
诚信,是大学生就业的一个道德标准。提高诚信水平需要社会共同的努力,加强社会诚信制度的建设,营造良好的社会诚信氛围;同时更需要教育的引导,把诚信教育贯穿大学教育的始终。当然,最好的方法是加强就业渠道的拓展工作,减轻大学生的就业压力。
实践是最好的证明,我们的诚信将使正常的用人制度继续顺利的保持,我们的诚信才能使我们脚下的路走的更加坚定和踏实。我们无须想别人大声疾呼,只要把自己的诚信做好,就是对这种道德的最好诠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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