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对象
普通高校、中专学校毕业生
二、人事代理对毕业生的好处
1、解除了毕业生的后顾之忧。实行人事代理后,无论受聘于什么单位或自谋职业,只要履行协议义务,毕业生都可以享受国家规定的人事待遇,其福利待遇可以从工资中得到补偿。
2、实现自主择业,毕业生可根据自己的专长、志向、要求选择岗位。
3、保障毕业生合法权益。办理人事代理后,毕业生可办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基本社会保险;符合条件的可连续计算工龄。
三、主要服务内容
1、接收、保管、整理、转递毕业生人事档案,接转行政、工资关系;对毕业生的有关材料,经政府人事部门人才交流机构确认符合归档条件的,及时归入档案;出具以档案为依据的人事证明,如档案存放证明、报考公务员、研究生的证明等。
2、按照规定为毕业生计算工龄、调整档案工资。
3、协助办理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资格认定和考评有关手续。
4、根据工作单位出具的考核鉴定,办理转正定级手续。
5、按照党章团章规定协助接转毕业生党、团组织关系。
6、协助毕业生办理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等社保相关手续。
7、提供人事政策咨询。
8、协助毕业生参加职称考试、专业技能和职业素质培训。
9、办理用人单位与毕业生的聘用合同鉴证。
四、办理程序
1、签订人事代理协议书
2、缴纳人事代理费
3、档案从学校转至中心
4、人事代理完成
注:①市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委托重庆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为毕业生提供人事代理服务;②党员关系介绍信请开往“中共重庆市社会流动人才市场委员会”,并及时携带介绍信到市大学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服务大厅办理党员关系挂靠并按规定缴纳党费。
四、收费标准
收取人事代理费240元/年·人。
若有疑问,请到就业办公室咨询。 |